電子及電氣元件穩(wěn)態(tài)濕熱試驗方法
目的
評定元件所用絕緣材料的耐濕性能。
本方法是一種加速試驗。試驗樣品連續(xù)暴露在高溫高濕條件下便可達到加速的目的。
高溫高濕條件作用在試驗樣品上,可以構成水汽吸附、吸收和擴散等作用。對于吸濕材料,在高濕條件下會迅速變壞。許多材料在吸潮后膨脹,性能變壞,,引起物質強度降低及其他主要機械性能的變化,吸附了水汽的絕緣材料會引起屯性能下降。
4.3試驗-應按以下步驟進行試驗:
a)試驗樣品放入試驗箱 (室)中,按第2章規(guī)定的試驗條件進行試驗。
①試驗條件的容許誤差
若無其他規(guī)定,試驗條件的容許誤差規(guī)定如下。
②溫度
試驗箱內的溫度控制,應使工作空間內任一測景點的溫度保持在土2C之內;試驗箱的構造應使工
作空間內任-點的溫度,在任何時間偏離測最點不超過士3C。但緊靠發(fā)熱樣品周圍除外。
③相對濕度
控制傳感器附近空氣相對濕度的測景誤差應在土5%以內。
b)如果有規(guī)定, 在試驗期間,試驗樣品應加100V直流電壓或按有關標準規(guī)定施加電壓,加電壓
點及加電壓時間應在有關標準中規(guī)定。
c)中間檢測: 試驗結束,試驗樣品仍在試驗箱(室)中時,按有關標準規(guī)定進行電性能及機械性能
檢測。適用時,檢測結果可與初始檢測結果相比較。
4.4 恢復
除有關標準另有規(guī)定者外,試驗結束后,試驗樣品應在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下放置1h~ -2h.
4.5最后檢測
按有關標準規(guī)定,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查、電性能和機械性能檢測。